陆川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陆川县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研究,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陆川县妇幼保健院拟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情况说明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愿意履行医务人员义务,遵守医疗卫生行业纪律及本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具备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说明表);
6.招聘范围:面向玉林市户籍人员公开招聘。
(二)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于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 现役军人;
-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 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规定回避关系的人员;
-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二)报名材料
- 《陆川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填写,粘贴电子照片后打印,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附件1);
-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 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1)特殊教育岗位: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
(2)心理治疗师岗位: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心理治疗专业)初级(师)及以上。
- 《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
(三)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或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cfyrsk@163.com。“文档命名: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例:特殊教育岗位+张三+138XXXXXXX),请勿重复提交。
- 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医院人事科报名。工作日受理时间:8:00—11:30,14:30—17:30。
- 报名地点:陆川县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十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5-7211818。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报名时仅限1人1岗,所报岗位与资格条件不符,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科组织进行,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和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在应聘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本次应聘。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岗位实操能力、临床应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职业综合素养。
- 考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考试。
-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拟聘人员须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三)考察: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从业记录等方面的考察,特殊教育岗位重点核查从业限制记录。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公示栏及本院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医院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首签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岗位实操能力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解除聘用关系。
(一)聘用人员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服从医院管理及岗位调配。
(二)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岗位(同类)编外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聘用人员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聘全程接受医院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5-7222111(工作日受理,8:00—11:30,14:30—17:30)。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培训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办招聘事宜,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玉林市及陆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陆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5-72118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联系人:陈老师、谢老师
陆川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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