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院(永平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永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分院(永平县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永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大理州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创办大理州职工福利性托育服务点实施方案》(大卫发〔2024〕52号)和《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大人社通〔2025〕68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永平县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点按期建成并顺利运营,经研究决定,依据托育服务点人员配置标准,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聘用人员额度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3年,为永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系永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招聘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成立的招聘工作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招聘工作组织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业务水平,确保招聘人员德才兼备、适配岗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为所有符合条件者提供平等竞争机会,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人才,确保招聘工作公正透明。
(三)按需设岗、严格准入。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明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严把人员入口关,专业性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技能)资格。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永平县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 热爱妇幼健康事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岗位调配;
- 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本职业限制的其他疾病,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从业健康要求;
- 无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2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党政办公室(新楼5楼)。
(三)报名材料
-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 个人简历3份;
- 其他可证明个人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有)。
(四)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 委托报名: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须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保持咨询渠道畅通,耐心回应应聘人员来电来访,妥善解答相关咨询;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反馈理由。
八、考试及聘用程序
(一)资格审查
医院招聘工作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严格按公告公布的条件开展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医院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综合素养;
- 面试人选:按每个岗位笔试合格者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3:1的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该报考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考试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00—10:30(笔试),15:00—16:00(面试);
- 笔试地点:永平县妇幼保健院5楼大会议室;面试地点:永平县妇幼保健院新楼5楼党员活动室;
(三)体检与考察
-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卫生行业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永平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服务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 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其他事项
- 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或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 考试期间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后续报考资格;
-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谨防诈骗;
- 公告发布后严格遵照执行,确需更改的,按原备案程序发布补充公告,并相应延长报名时间。
-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72-6521926监督电话:0872-6521926;
本公告由永平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永平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