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其中: (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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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2026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人员。其中: (一)2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一、招聘计划 [表格内容] 序号 科室 岗位 人数 岗位要求 1 心血管内科 医师岗 1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方向)、急诊医学、重症医学专业。 2 血液科 医师岗 4 内科学(血液病方向),肿瘤学专业。 3 肿瘤科 医师岗 3 肿瘤学专业。 4 皮肤性病科 医师岗 1 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 5 骨科医院 医师岗 1 外科学(骨科方向)、骨科学专业。 6 泌尿外
罗甸县中医医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升中医药服务及急诊急救能力,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诚信、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校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
根据工作需要,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五批建设项目,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总投资40多亿元,南北院区占地面积519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000张,其中北院区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南院区正在建设中。2023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签约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照“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五批建设项目,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总投资40多亿元,南北院区占地面积519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000张,其中北院区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南院区正在建设中。2023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签约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照“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第五批建设项目,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的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总投资40多亿元,南北院区占地面积519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床位3000张,其中北院区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南院区正在建设中。2023年8月,宿迁市人民政府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签约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照“
2026年度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
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肛肠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辽宁省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 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