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8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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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院政发〔2025〕8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滕州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 目前,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400余人,其中,研究生960余人,高级职称人才860余人,医学院校兼职教授12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编制床位1839张,开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卫健系统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岗位代码03的岗位面向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优化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
2026年烟台市中医医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2026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2026年烟台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应聘条件 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本次招聘计划拟选拔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8名。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详见《2026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6年常州市德安医院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常州市德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其中进编5名、社会化用工9名、不进编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原名聊城市复退军人医院),于1986年开始筹建,1990年正式营业,是聊城市唯一一家优抚医疗事业单位,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隶属于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着全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和优抚精神病人的医疗、急救、康复、轮养、巡诊等任务,同时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占地50余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650余人,开放床位612张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是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所集医疗、养老、康复、教学、科研和培训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医院,是菏泽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 医院设医疗、养老、教学3个区域。医疗区设置床位600张,临床科室齐全,其中,口腔医学科、神经内科、眼科、心血管内科为菏泽市临床重点专科;眼科、神经内科、口腔医学
漳州市医院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各科室工作需要,提升医院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岗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经住培合格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培养,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2〕15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